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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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在校园内养犬遛狗的通告
文:赵红 来源: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时间:2018-05-07 6627

近期,党委保卫部(保卫处)接到师生反映,校园内有流浪狗出没,有严重安全隐患,且之前在校园内也发生过流浪狗伤人事件。根据《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电子科技大学校园管理规定》及《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为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预防、控制疾病的传播,现就在校园内(包括学生宿舍区)禁止养犬、遛狗及清理宠物狗、流浪狗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根据《电子科技大学校园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禁止携带宠物进入校园”、第二十三条“严禁在校园内饲养、遛玩宠物”,校园内为犬类禁养禁放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养狗、遛狗(包括宠物犬、烈性犬),禁止携带各类犬只进入校园;

2.师生员工及家属在校园内放养犬只、遛狗不听劝阻的,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校内通报;

3.从即日起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将会同学工部、研工部、后勤保障部及启明星小动物保护中心,对校园内犬只进行清理、收容处理,在校内养犬的师生员工,请于5月10日前自行处理;

4.师生发现校内有养犬、遛狗及无主狗出入等现象,请及时与党委保卫部(保卫处)联系,联系电话61830110。

希望广大师生员工给予积极配合,杜绝校内养犬、遛狗现象和犬只伤人事件的发生,共创安全、文明、和谐校园。

特此通告!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党委学工部  党委研工部  后勤保障部

                                 2018年5月4日


编辑:罗莎  / 审核:林坤  / 发布: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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