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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电子科大2017年度安全保卫工作年终检查验收的通知
文:保卫处 图:保卫处 来源: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时间:2017-12-05 3903

校内各单位:

  为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根据《电子科技大学安全保卫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校保通知〔2005〕24号,以下简称《体系》)规定和2017年学校与各单位签订的安全责任目标,学校定于2017年12月7-8日对校内各单位2017年度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检查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有关单位负责人及保卫处工作人员组成专门的检查验收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对各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联系人赵红,联系电话61830012。

  二、实施办法

  按照“五查一评”的方法对各单位进行检查。“五查一评”即查安全组织领导、查安全制度建设、查安全教育落实、查安全隐患整改、查安全活动记录和严格按标准进行检查。工作组对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后,形成书面验收报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

  三、程序步骤

  1. 12月6日前,各单位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

  2. 12月7-8日工作组集中检查,听取各单位自查结果,现场检查,形成书面验收报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

  3. 12月17日前,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评审组,全面总结检查情况,通报检查中的突出问题。

4. 12月31日前,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

  四、验收标准

  按照《体系》规定执行。其中,学院(部)适用《学院(部)安全保卫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机关部(处)和直属单位适用《机关部(处)、直属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后勤保障部适用《后勤系统安全保卫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指标体系》。

  有直接扣分和一票否决情况的适用《安全保卫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一票否决”制》。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接通知后,按照《体系》的要求组织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自查自改,形成自查书面报告并参照《体系》自行评分(报告的内容应该包含但不限于考核项目),工作组检查时提交。

  2.各工作组要从维护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的高度,认真按照《体系》的要求,逐条逐项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验收,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严防走形式,走过场。

  附件1:自查内容和应提交的材料

  附件2: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年终检查工作组安排表


                          电子科技大学党委保卫部

                            2017年11月29日


编辑:罗莎  / 审核:林坤  / 发布:林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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