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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消委会、成都市消协走进政管学院开展普法教育活动
文:张昭、王昱 图:王昱 来源:公管学院 时间:2017-03-12 2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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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7日,政管学院开展了“3.15”普法教育专题活动。此次活动邀请了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消委会)、成都市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市消协)、四川日报报业集团消费质量报社等校外单位和媒体的相关专家和人员参加,为全院师生带来了生动深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普法教育。四川日报报业集团主办的《消费质量报》以及四川“消费质量网”等校外媒体已对此次活动进行了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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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活动现场,为帮助学生丰富消费维权知识,培养合理科学消费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省消委会、市消协及法律界的普法工作人员带着调查问卷深入到我院师生中,分别从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大学生消费观的角度切入,展开了专业、细致的法律法规讲解。四川省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雯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及消费经历,围绕同学们关心的消费热点问题,以《消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为现场大学生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消费者的界定、权利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义等,并引用典型案例,剖析了当前各类预付式消费陷阱产生的原因及危害。最后,她建议同学们要增强消费的科学性与计划性,避免冲动消费;努力学习维权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维权能力;注重保留消费凭证及相关证据,通过合法渠道和途径消费;强化主动维权意识,敢于对消费侵权行为说“不”。政管学院党委副书记谢继华及学院部分师生代表参加此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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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3.15”《消法》普法教育活动是政管学院“新四会”专项计划的活动之一,也是学院以推动学生“新四会”能力培养为抓手,扎实推进具有政管学院特色的文科型精英人才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举措。自去年九月份以来,政管学院多措并举,着力提升学生的“新四会”能力,打造品格高尚、能力出众、视野宽广的优秀文科人才,并充分与校外企事业单位、学术团体合作,在推进人才培养工作的同时不断扩大学院知名度和影响力。今后政管学院还将邀请校外相关单位和人员开展各类专题教育活动,大力拓宽学生知识面,促进学生“新四会”能力全面提升。


编辑:胡武辉  / 审核:林坤  / 发布:林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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