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分享到微信 ×
打开微信“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新媒体表彰申报通知
文:文龙 来源:党委宣传部 时间:2016-11-21 4619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繁荣校园网络文化,促进新媒体快速发展,为广大师生建设良好的网络文化生态,经研究,决定开展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新媒体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团体奖:

  十佳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平台

  单项奖:

  十佳微作品

  十佳媒体编辑

  二、参评对象

  参评平台为我校各学院、各机关职能部门、各社团的新媒体平台(微博、微信);

  参评微作品应是我校教职工、学生在微博、微信平台上发布的文章、视频等;

  参评微作品可独立成篇,也可是围绕同一主题的一组专题;

  参评媒体编辑为负责我校各学院、各机关职能部门、各社团新媒体平台的教职工、学生。

  三、评选条件

  十佳最具影响力平台和微作品评选条件:

  1、内容积极向上,充满正能量;

  2、关注度高,影响面广,访问量大,有一定的互动交流性;

  3、特色鲜明,内容充实,版面新颖。

  十佳媒体编辑评选条件:

  1、积极动员和组织本单位的新媒体团队并取得显著成效;

  2、发布内容具有较强的传播性、感染力。

  四、评选步骤

  初选(即日起-11月30日):个人或集体自主推荐,由各单位进行初选。经初选后选送候选微作品,候选新媒体平台,候选媒体编辑报送至校党委宣传部。

  专家评审(12月1日-12月20日):专家对候选平台、作品、编辑进行评审,产生10个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平台、10个最佳微作品以及10位媒体编辑。

  宣传推广(12月下旬):在全校范围内对获奖平台、微作品、优秀媒体编辑进行表彰、宣传、推广和交流。

  五、奖励

  颁发证书并予以适当奖金奖励。

  六、提交说明

  1、电子档

  各单位需提交《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新媒体评选推荐表》电子档至 xmtzx@uestc.edu.cn, 并附带以下附件:

  (1)十佳媒体平台

  新媒体工作团队合照一张 (16:9比例)

  (2)十佳媒体编辑

  个人头像照片一张

  (3)十佳微作品

  视频作品请提交视频截图一张(16:9比例)

  注:

  1、提交邮件题目请采用 【部门】+ 2016年新媒体评选推荐 格式:

  如: 【党委宣传部】2016年新媒体评选推荐

  2、请确保提供数据准确无误,并加盖学院公章

  3、本评选不接受个人报名,由学院统一上交材料,学生社团提交材料需有校团委盖章。

  2、纸质档

  请各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 《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新媒体评选推荐表》纸质版提交至清水河校区主楼B2-615。

  联系人:文龙  电话:028—61831830

  资料下载网址:

  http://222.197.183.146/static/2016newmedia/index.html


                    电子科技大学新媒体联盟

                      2016年11月21日


编辑:林坤  / 审核:罗莎  / 发布:一戈

"